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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2 解決私校超額年金支出
提問人:全國私立中學聯盟
《公務人員保險法》第20條規定「私校人員的超額年金由政府與學校各自負擔50%」,且「退休人員的超額年金要由最後服務學校負擔」。此法條導致私校的超額年金支出每年不斷累積,校齡越久,超額年金支出越多,但學校卻無對應的經費來源,在財政困難的情況下損及學生權益,若您當選總統,請問會如何解決超額年金支出的問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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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黨籍總統候選人 郭台銘
年金支出每年不斷累積,校齡越久,超額年金支出越多,但學校卻無對應的經費來源,在財政困難的情況下損及學生權益。
我認為,「私校退休人員的超額年金」的問題,還是與上述私校學費問題息息相關,必須整體進行審視與檢討。我之前就提過,當選後會召開「教育國是會議」,針對台灣面臨的教育問題,進行全面的檢討。「私校退休人員的超額年金」的問題也會是討論的重點之一。
但,我的大原則非常清楚,學生的受教權絕對是我最重視的,絕對不能因「私校退休人員的超額年金」影響學生受教的權利與教育資源的配置。我認為,學生所繳納的學雜費,都應該用在學生身上,「私校退休人員的超額年金」的問題,政府應該要協助私校另外想辦法解決。